干部档案

2010-04-08 09:59:00 来源:兴安党建→扎赉特旗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干部个人人事情况的文书材料。它系统地记载干部的政治历史、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档案内容有:干部的履历表、自传、鉴定、考核材料、政治历史结论、入党入团材料、奖惩材料、晋级和任免表以及其他参考材料。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统一规定整理,做到鉴别恰当,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印章签字齐全。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或未经查对核实的材料,不得归入干部档案,已归入档案者,应经干部管理部门核准后,从档案中抽出。干部档案是党的重要机密,必须严密保管,严防损、毁、失、漏,保证绝对安全。严禁任何人私自搜集、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及利用这些材料整人,违者要绳之以党纪和法纪。查阅干部档案,需经查阅单位申报。档案主管单位批准后,到档案保管单位查阅。查阅档案必须切实遵守阅档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干部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档案主管部门慎重审查批准,并履行严格的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务需按期收回,任何干部不得查阅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的档案。干部档案应随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而及时转递。转递干部档案需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机密件交机要交通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主动向干部主管部门提供档案情况,以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发现、培养和合理使用人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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