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旗已处于防火戒严期(防火戒严管制期:2020年3月15日至6月15日),由于清明节将至,节日前后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之气温回升迅速,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 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严禁将火源带入林区,防火戒严区内严禁上坟烧纸、点烛烧香、燃放炮竹、笼旺火等,要提倡文明祭奠;严禁擅自在野外烧茬烧荒、焚烧垃圾、野炊、生火烘烤食品、吸烟等明火作业;清明节期间,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不履行防火责任、拒绝接受防火检查、不消除防火隐患、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防火戒严管制区用火、过失或故意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2000元—10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5000元的罚款,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值班电话0477-5226664 森林草原防火 人人有责 特此公告
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达拉特旗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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