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及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同时开展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及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同时开展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86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社会人员均可参加相应职业(工种)考评。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职业(工种)参照《201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评职业目录》(详见附件内人社办发〔2018〕117号文件)和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初、中、高级考评职业(工种)参照附件《2018年自治区通用工种鉴定目录(5-3级)》。如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初、中、高级考评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申报条件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要求申报。申报条件详见附件《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申报条件>的通知》(内职鉴字〔2016〕2号)。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职业资格考评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4张1.5寸白色背景近照及JPG格式像素小于20KB的电子照片,申报表一式两份,考评资料卡一份,有关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上述证件的电子彩照各一份,并装订成资料册,资料册按资料册封皮、资料目录、工作简历(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承诺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总结、专业技术论文的顺序装订,考评资料卡不要装订到资料册中(提供上述材料完整的电子档案)。 (二)申报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本(word)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并用A4纸打印三份,其中一份装订到资料册里,另两份随申报表上报。 (三)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本(word)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三份(其中一份装订到资料册里,另两份随申报表上报)和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论文一份,用A4纸打印装订到资料册里。 (四)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在写专业技术总结和专业论文时不得互相抄袭,不可从网上下载,内容要符合所申报的职业工种。 (五)符合申报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申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的不需要提交总结和论文;符合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上述申报表由人社部门统一印制,不得复印,一式两份,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达旗人社局将申报职业资格初审合格者花名册(电子版)、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材料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复审。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上须有审核部门盖章及审核、经办人签字。 (七)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工种参照自治区文件所列工种明细和有关要求执行。 四、申报时间 技师、高级技师及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至6月22日。 报名地点:达旗人社局5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5184427 达拉特旗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