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工作的管理,改善全旗容貌,突出民族特色,从11月20日开始由我局牵头联合旗民族宗教委员会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旗境内交通主干道及沿线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社会市面用文使用不规范、不正确等问题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共检查1200多块沿线户外牌匾,有122块蒙汉两种文字不规范牌匾(包括蒙文翻译错误的牌匾2块,蒙汉比例严重失调的100余块,汉文错字的有2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发出宣传资料200余份。
经过整改,目前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到80 %、规范率达到60 %。现已拆除没有蒙文字的牌匾4块、破损牌匾13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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