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衡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开采改扩建项目报批前公示

2020-03-24 11:15:00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作者:鄂托克旗衡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鄂托克旗衡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开采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衡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开采改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鄂托克旗衡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矿位于鄂托克旗政府驻地乌兰镇西北部345°,直距约为101km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扩建后,年开采石灰石120万吨。 

  6)总投资:120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采矿作业凿岩、爆破、采场破碎产生粉尘,炸药爆炸产生的烟气;矿区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排土场以及原矿堆放场遇风所产生的扬尘;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等,采用相关措施后,粉尘和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盥洗废水排入沉淀池,随后委托拉运至棋盘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会直接排放到水体环境中 

  项目废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运营期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经预测,叠加现状后,项目露天采区、工业场地厂界200m范围外声环境均达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综合结论 

  本项目只要认真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和措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通过在建设单位网上、报纸、张贴三种形式公示,并对采集的反馈信息予以整理和分析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公示网站下载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若公众想查看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发邮件、电话均可。 

  公众可通过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邮件发送至1149501265@qq.com邮箱,信函寄送及面谈地址为鄂托克旗衡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托克旗衡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联系人:高总 

  电话:15774779000 

  子邮箱:1149501265@qq.com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静 

  电子邮箱:1149501265@qq.com 

  联系电话/传真:1514807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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