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民政局:扎实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2019-06-23 11:58:15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马元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一要扎实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和有关政策,特别是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扎实整改,努力将问题再聚焦,资源再整合,底线再织牢,瞄准兜住、兜准、兜实、兜牢的目标,切实履行好兜底保障职责。落实好纳入农村牧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成年人、老年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30%的补助政策;落实好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两个清零”目标政策;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渐退期”制度。

  二要全力推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创优实践活动,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

  三要认真落实低保提标政策。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市经济增长水平相一致。

  四要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政策要求,制定出台配套文件,加大救助力度,规范救助程序。

  五要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护理和服务标准化,年底前护理型床位与总床位的占比达到45%,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六要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儿养育标准,达到自治区平均标准以上。健全困境儿童、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协调机制,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帮扶救助政策。落实自治区《助力扶贫攻坚做好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三年行动指导计划》,全旗“儿童之家”达到4-10家。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全面覆盖”和“素质提升”工程,切实履行好儿童生活兜底和监护兜底责任。开展孤弃儿童养育大排查成果,开展大排查“回头看”工作,支持引导专业组织为儿童提供关爱服务,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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