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评促优”,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日臻完善

2020-02-19 08:52:00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作者:城川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牧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牧区社会文明和谐。为深入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向常规性、日常性方向转变,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坚持“以评促优”,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出台考评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城川镇以加快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根据《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和《城川镇建设美丽乡村整治重点区域环境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出台《城川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理考评方案》,进一步压实、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农村牧区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专项行动,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细化考评规则,力促工作落实。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综合性考评分析,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和考评实施细则,对检查频次、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排名等具体工作方式方法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可操作性,充分激发嘎查村社区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

  强化结果应用,提升工作实效。探索建立工作成效“红黑榜”,通过“城川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定期对考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并将考评结果纳入镇对嘎查村、社区年度目标实绩考核以及包片、包村干部实绩考核。对连续两次或多次进入红榜名单的农牧户,在项目配套、贷款担保、农牧业保险投保、惠农惠牧政策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作“闩整人家”“美丽庭院”等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多次批评教育无果的,结合《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报请镇综合执法局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彻底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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