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焦化园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内蒙古康城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位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西南约8.0km。 四、评估单位: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1.4889hm2(其中长期租地1.3900hm2 ,征地 0.0989hm2),临时占地面积1.7560hm2。 本工程规划容量为 5MW,本期建设容量 5MW。本期风电场拟安装 2 台单机容量为 2.5MW 的风机。 六、项目投资 本项目静态投资3514.04万元,动态投资3531.24万元。 七、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八、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内蒙古康城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3日(7工作日)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15661739111 内蒙古康城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