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民政局关于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3-31 17:11:00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作者: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清明节”是传统扫墓祭祖节,也是春季草原防火关键期。为避免因集中扫墓活动引发的输入性、交叉性感染风险及焚烧纸钱等传统祭祖方式引起的火灾与安全隐患,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祭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集体性祭祀。暂停集体公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今年清明节处在疫情防控时期,殡仪馆继续暂停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

  二、祭扫实行错峰出行。2020年清明节旗殡仪馆、公墓祭祀接待时间为4月1日至4月6日,时间为上午7:30至下午17:30,共6天,在此时间段内,对每日到公墓或骨灰寄存室的人数进行限制。广大居民应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出行。为避免返程途中发生交叉感染风险,请广大居民积极劝导疫情重点地区和旅居海外的乡亲暂不返乡祭扫。

  三、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前去祭扫人员需佩戴口罩,持“个人电子健康码”绿码或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实名制登记,经工作人员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墓区祭扫。祭扫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每个墓穴仅限2人,不得家族集体或超员进入墓区。提出文明祭祀,严禁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用火行为,鼓励使用鲜花祭奠。

  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呼吁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引导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度一个安全、文明的传统节日——“清明节”。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477—8969184(伊金霍洛旗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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