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令第28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切实保障伊旗就业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权利,近日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与76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了2020年公益性岗位临时就业协议,其中包括各社区新安置人员16名、下沉到社区的联防队员60名。 |
根据《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令第28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切实保障伊旗就业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权利,近日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与76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了2020年公益性岗位临时就业协议,其中包括各社区新安置人员16名、下沉到社区的联防队员6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