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7-13 13:46:18 来源: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执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消防执法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视情节和危险程度分别采取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通过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督促责任单位积极整改、消除隐患,降低火灾发生几率。

  (二)开展集中约谈。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分别于6月份和8月份开展2轮消防安全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地方、职能部门,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隐患单位,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约谈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舆论监督。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6〕83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夏季消防检查的活动内容、工作要求,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群众知晓率,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行动,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倒逼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必须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因消防违法被大额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行政拘留的案件,必须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立即部署开展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改期限,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期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共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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