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7号)》精神和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社区、农村分别以居民小区、行政村为单元,实行凭健康通行卡或出入证出入本小区、村组的制度。健康通行卡按照自治区统一样式,居民向所在居(村)委会申请核发。持健康通行卡人员在全区内正常出行和复工。 二、居民遇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类似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居(村)委会和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报告。 三、对非本小区、村组人员进入要严格管控,确需进入的要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对车辆进行消毒,并明确停留时间,及时督促离开。 四、凡由国(境)外、外省区和区内重点地区来(返)彭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知情人)要及时向所在居(村)委会报告。不如实报告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受理电话:7012380。 五、居民要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对明知自己可能感染或有不适症状者、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因不报、谎报、瞒报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居民行动起来,积极监督举报从疫情较重国家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彭藏匿人员,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氛围,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监督举报电话:12345,7012236。 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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