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第四季度装备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4 11:55:51 来源: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关于做好2017年第四季度装备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宁政发〔2015〕33号)精神,为加大装备投入,促进宁乡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装备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规模工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购置设备的发票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

  三、要求单台(套)价款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含税价)的先进装备,给予10%-12%的财政补贴,单个企业(集团)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企业2017年购置的设备安装和调试正常,合同、发票全部到位后,向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园区、乡镇(街道)初审盖章后报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六、装备补贴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具体内容:装备补贴项目申报表(需所在园区或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企业项目验收申报附表、新设备图片和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发票、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七、申报装备补贴的企业必须先在宁乡协同制造平台(装备共享平台)注册,并将装备在网上发布。

  联系人: 曾子玲 13974848336

  张德龙 13974963123

宁乡市经信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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