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龙泉村乡村旅游特色民宿-附属工程项目立项的函》(石大长胜办函字〔2019〕7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大武口区龙泉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砼道砖铺装500平方米,砼硬化950平方米,花岗岩铺装300平方米停车场,透水砖铺装600平方米,花岗岩汀步100平方米,围墙及大门380米,绿化种植苗木26350株,草坪2300平方米,安装LED路灯17套,庭院灯12套,路灯控制柜1套及给水、污水排水管道和餐厅装修等工程。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54.35万元,其中,工程费311.93万元,独立费用25.55万元,预备费16.87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全域旅游补助资金。 四、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规定。同时,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