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大政办发〔2016〕66号)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对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发生调整的19家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目前已完成责任清单调整工作,并经专业律师团队审核完毕,形成《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责任清单》(2019年12月),现进行统一公示。
附件:《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责任清单》(2019年12月)
大武口区司法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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