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件宁农(计)发〔2018〕59号要求,2020年3月10日,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动监所人员对宁夏永兴肉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验收,对“无害化处理台账”、处理图片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验收结果为:2019年1-12月份焚烧病害生猪1头,生猪不可使用组织(包括三腺、病害组织、切割碎肉)共计12326公斤(约折合生猪136.9头),共应补助资金为121352元(每头补助880元),实际按照预算补助资金40000元。现将2019年度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4万元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3月11日-3月18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18:30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952-2029419 地址:大武口区澳门街99号(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一楼)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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