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做好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干部待遇保障工作

2019-12-25 08:00:00 来源:石嘴山平罗县 作者:平罗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实施“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相关规定,平罗县全力保障扶贫开发驻村队干部待遇,落实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及工作经费48.45万元。目前,平罗县共有13名扶贫开发驻村工作人员到红崖子乡红翔新村、红崖子乡红瑞村以及陶乐镇庙庙湖村进行驻村扶贫,其中石嘴山市选派7人,平罗县选派6人。

驻村工作队员的伙食补助市级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按照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核算,每人每月补贴伙食费2000元,全年7人共计16.8万元;县级按照驻村工作队队员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补贴,共计18万元。驻村工作队队员工作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市级按照每人每月固定交通补贴400元,每公里另增加补贴0.32元核算,7人全年共计4.77万元;县级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进行补贴,全年共计2.88万元。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市县每年各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全年共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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