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经我区流域面积小于1000平方公里以下47条沟河道7条支渠、6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流经我区流域面积小于1000平方公里以下47条沟河道 7条支渠6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7〕43号) 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现将47条沟河道 7条支渠、6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一、47条沟河道、7条支渠及6座水库基本情况47条沟河道全长494.18公里,7支渠长96.24公里,6座水库库容1578万立方米(基本情况见附件)。...

2019-11-27 00:00:00

致红寺堡区农村自来水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农村用水户:    冬季寒冷天气已经来临,为防止极端天气造成水表、水管冻裂,保证辖区用水户正常用水,红寺堡区水务局提醒广大用水户,提前做好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

2019-11-30 00:00:00

红寺堡区大河乡河西村、龙源村田间 生产路项目公示

一、工程名称红寺堡区大河乡河西村、龙源村田间生产路项目二、工程地点大河乡河西村、龙源村三、主要建设内容大河乡河西村、龙源村砂砾生产路铺设及维修,河西村路长8142m,路宽3m,砂砾厚度20cm;龙源村路长6956m,路宽3m,砂砾厚度20cm.四、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设计单位: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资金情况中标价1083229.08元,资金来源为闽宁协作发展资金。...

2019-12-02 00:00:00

柳泉乡2019年扶贫产业到户补助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单

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开发〔2019〕12号)精神,通过村“两委”自验,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验收结果进行100%复验,共有2户符合补助条件,现将具体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请广大群众监督。...

2019-12-04 00:00:00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兑现柳泉乡2004年退耕2017年度退耕还林管护费的公示

柳泉乡沙泉村2004年退耕还林面积1800亩,涉及168户,734人,管护费标准为20元/亩,总金额36000元。...

2019-12-10 00:00:00

关于红寺堡区第二批企业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文件要求,红寺堡区需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

2019-12-10 00:00:00

红寺堡镇红海村大墩组砂砾路铺设工程公示

一、工程名称红寺堡镇红海村大墩组砂砾路铺设工程二、工程地点红寺堡镇红海村三、主要建设内容共14条路线,总长6.359公里,路面宽度3米、5米,实际完成铺设砂砾路6.14公里。...

2019-12-17 00:00:00

红寺堡镇弘德村样板房维修项目公示

一、工程名称红寺堡镇弘德村样板房维修项目二、工程地点红寺堡镇弘德村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维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8套院落共计16间样板房维修(地板砖铺设、门窗更换维修、室内吊顶、水电维修、围墙修补、大门安装等),建筑面积约为864平米。...

2019-12-17 00:00:00

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区纪委监委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措施,督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主动发现问题、真刀实枪解决问题,现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公布如下:解决住房安全、居民供热问题。...

2019-12-18 00:00:00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施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水保〔2019〕160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19〕3号)等文件要求,即日起,我单位将对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审批单位不再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技术评审后上报审批,专家组中应至少有1位宁夏水利智库中的水土保持专家签署意见。...

2019-12-1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