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020-02-16 08:00:00 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及安全监管,保障广大群众疫情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要求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执行自治区政府关于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规定,如生产米面油等群众必需食品的应急储备企业需要复工的,应征地方政府的同意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复工。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二是指导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从业人员外出登记管理,每天开工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晨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必须严格洗手消毒,加工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切实做好员工健康检查、生产场所消毒等各项工作,做到疫情防护工作全员覆盖。

三是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企业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料进货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成品出厂检验关,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的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格规范企业销售行为。强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以人员密集的方式开展销售活动;不得借防控疫情之名“搭便车”借机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不得从事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5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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