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记沟西沟红山沟雷家沟泾河盐池段苦水河盐池段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2019-10-22 00:00:00 来源:盐池县人民政府 作者:吴忠市盐池县(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坐落、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正常运行和安全行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文件,现对李记沟、西沟、红山沟、雷家沟、泾河盐池段、苦水河盐池段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6条河(沟)道,分别为李记沟、西沟、红山沟、雷家沟、泾河盐池段、苦水河盐池段,河(沟)明细详见附件1。

二、河(沟)道岸线范围

无堤防的河道,岸线边界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与山体交线之间的范围,包括范围内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无堤防的平原河道,岸线边界范围为河道两端河口线之间范围,包括其中的水域、沙洲、滩地。

因盐池县境内多为山水沟,无历史最高洪水位线或设计洪水位资料,以河沟(老河坎)坎顶之间区域为岸线边界的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河(沟)道(浅井沟-十字沟)岸线边界范围只划定盐池县境内区域,以县级行政区界线为界。

三、河(沟)道管理范围

1.盐池县境内的泾河、苦水河为黄河及其一级支流以外的其它支流,管理范围为岸线边界外延30米。

2.李记沟,西沟流域的平阳沟,雷家沟流域的方山沟、孙家沟、郝家干沟、亚木沟,红山沟流域的城北泄洪渠、城西泄洪渠为支沟,管理范围以沟堤内沿向外10米;西沟流域的西沟主沟、红山沟流域的红山沟主沟、雷家沟流域的雷家沟主沟为支干沟,管理范围以沟堤内沿向外30米。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河道(浅井沟-十字沟)管理范围只划定盐池县境内区域,以县级行政区界线为界。

3.管理范围内各类房屋、村庄、工矿设施(油井)、各类构筑物等不动产按照因地制宜、两线合一的原则进行规避。

四、划定的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坐落、权属、面积认定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成果为主)。

五、在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二)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六、公示期限

本次流经我县的37条河(沟)道的划界成果通告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6日。

七、李记沟、西沟、红山沟、雷家沟、泾河盐池段、苦水河盐池段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的有关事项或问题,可向盐池县水务局或自然资源局咨询。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专业性强,技术工作由县水务局主导,自然资源局全力配合,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逐河道实地复核和审核,保障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正确。

水务局联系人:董剑萍     联系电话:13519278266

自然资源局联系人:代晖   联系电话:13995154546

特此通告。

附件1:河(沟)基本情况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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