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二十四项即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十项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9-11-27 00:00:00 来源:盐池县人民政府 作者:二十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

二、 公示方式

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三、 公示内容

整改任务第二十四: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二十四项问题:关于“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气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验收。

牵头(责任)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发改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

1.2019年3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对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气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落后工艺改进与提升。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方案,对辖区内工业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时限及责任主体,加大落后工艺改进与提升,深入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

3.各地对方案中确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纳入2019年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清单中实施治理,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

4.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保持重拳治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盐池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盐党办发〔2019〕72号)、《盐池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盐政发〔2018〕14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盐池县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盐党办综〔2019〕29号)、《盐池县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达标整治方案》(吴环盐分发〔2019〕24号)。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盐池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整改方案,联合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重点铁合金、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树脂、建材、水泥、活性炭、电镀、铸造等涉及扬尘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将确定治理的无组织排放企业纳入2019年度吴忠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共确定58个大气重点项目,其中工业堆场无组织排放整治33个;燃煤锅炉提标改造15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5个;燃煤锅炉淘汰项目2个;散煤双替代项目2个;燃煤锅炉烟气在线安装1个。截止目前都已完成。                

四、验收意见

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党委、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经盐池县发改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实地核查,第二十四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意验收。

五、 公示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未收到任何建议和意见

六、 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7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