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三十七项即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2019-12-13 00:00:00 来源:盐池县人民政府 作者:政府办二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 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

二、 公示方式

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三、 公示内容

整改任务第三十七项:关于“督察还发现一些地方落实整改变形走样。吴忠市未按要求将责任追究、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田退水污染整治或油气回收治理等任务纳入整改措施清单”的问题整改验收。

牵头(责任)单位:盐池县发改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

1、将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转办的38件46个问题全部纳入此次整改清单,实施挂单建账,进行销号管理,各责任单位整改清单于2018年12月底前报盐池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制定整改销号方案,逐一整改销号,并将整改销号情况向社会公开。

2、各责任单位对所有转办件进行系统综合分析,特别是要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工业企业偷排、油烟噪音扰民、养殖粪污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矿山扬尘污染、城乡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施策指导同类问题彻底整改,确保本次“回头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再反弹。

整改完成情况:为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县委、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修订印发了《盐池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盐党办发〔2019〕72号)。主动认领反馈意见,逐项明确县级包抓领导、牵头整改落实部门与配合部门,强化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2018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督察期间,转办我县38件46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38件转办件46个具体问题已初步验收,销号确认。为把中央环保督察转办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各牵头(责任)、配合部门建立了长期监管台账、明确了目标责任,做到了问题有人核查,确保已解决整改问题不反弹。

(二)针对工业企业偷排、油烟噪音扰民、养殖粪污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矿山扬尘污染、城乡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组织相关单位扎实开展整治行动。一是严格执法。结合“双随机”抽查和环境隐患排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行政处罚126万元,形成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工作态势。二是加强餐饮油烟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县城建成区672家餐饮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全部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自治区2018-2019年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对全县的9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54个散养户粪污进行集中治理。大力推广灌区高效节水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5万亩,占全县灌溉总面积的95%以上。四是加大矿山环境监管力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2018年以来,共建设各矿山企业封闭式成品料仓5个,安装防尘网6.2千米、收尘设施23个、脱硫设施5个,配备雾炮机40台、洒水车30台,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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