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公告 (第17号)

2020-02-25 00:00:00 来源:盐池县人民政府 作者: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切实做好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保通保畅工作,满足我县广大居民群众出行需求,现公告如下:

一、公路检查站设置变更

1.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置的16个公路检查站进行优化调整,撤销青银高速王圈梁检查站、国道307线宝塔检查站、省道307线黄蒿沟检查站、国道244线盐灵界检查站、国道338线惠安堡检查站,增设青银高速高沙窝西检查站。将国道211线红墩子检查站调整为211太阳山出口检查站。

2.对青银高速花马池检查站、高沙窝检查站、高沙窝西检查站、盐中高速青山检查站、马儿庄检查站位置进行调整,移出高速公路收费口,设置在高速公路外匝道处。
    3.对青银高速花马池检查站、高沙窝检查站、高沙窝西检查站、盐中高速青山检查站、马儿庄检查站检查流程进行调整,改为出口查验。

二、客运班线车辆乘车注意事项

1、分批有序恢复全县客运班线,开通“盐池至大水坑”、“盐池至惠安堡”班线,每天上午、下午各一班次,采取“点对点”运输服务,乘客在盐池汽车站、大水坑汽车站、惠安堡汽车站凭身份证实名购票乘车。

2、严格按照规定站点配客,禁止违规站外上客行为,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实名信息登记,按照核定载客人数50%控制客座率。

三、公交车辆乘车注意事项

1、根据县城区市民出行需求开通1路(县医院—大型停车场)、2路(高级中学—汽车站)、3路(惠泽园—汽车站)共3条主要公交线路,间隔时间30分钟,共6辆车循环。运营时间为:8:00—18:30,方便疫情防控期间干部职工上下班,购买生活物资群众等的出行,其他4条线路适时按需求开通。

2、严格按照规定站点配客,禁止违规站外上客行为,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凭身份证实名信息登记,按照核定载客人数50%控制客座率。

四、出租汽车乘车注意事项

恢复出租汽车在县域范围内运营,运营时间为早7:30至晚9:30,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凭身份证实名信息登记。

五、道路危货运输车辆营运注意事项

1、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车辆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点对点”方式,杜绝驾驶员与他人的不必要接触,不得随意带人和停靠,返盐后按相关要求管理。

2、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车辆经过各公路检查点时要配合做好车辆消毒及路检问询等工作。

六、维修驾培企业恢复营运注意事项

1、汽车维修企业复工前要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批准,由交通行业监管部门复验后,对符合技术条件和安全生产的方可按要求复工运营;

2、汽车维修企业要做好对维修场站、操作间、维修车辆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驾驶员信息登记工作。

3、驾驶员培训学校要按区、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安排复工营业。

本公告自2020年2月24日12:00起实行。

特此公告。

                                       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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