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检察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一名涉恶团伙的犯罪嫌疑人

2019-04-23 00:00:00 来源:盐池县人民政府 作者:盐池县检察院,24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日前,盐池县检察院仅用一天时间,以敲诈勒索罪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了良好氛围。

该案移送盐池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后,检察院高度重视,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等人长期在大水坑周边敲诈勒索及强拿硬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与同案犯冯某、罗某某等人的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规定,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结合之前在审查逮捕冯某某同案犯时所掌握的具体案件情况,在受理该案的当日,案件承办人包和萍同志快速审阅案件,前往吴忠市看守所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于24小时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