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立村建设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首次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立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预处理车间、焚烧车间、活性炭回收车间、物化车间、矿物油回收车间及配套贮存、化验、办公、污水处理等设施,用地面积78848m2,总建筑面积36932m2。项目危险废物总处理规模10万t/a,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危险废物集中焚烧3万t/a,废活性炭回收1万t/a,废液物化处理2万t/a,废矿物油回收3万t/a,预留二阶段1万t/a废活性炭回收生产线位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18752082858 电子邮箱:ligang@dayedq.com 传 真:025-8530215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 邮 编:751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nxlw.gov.cn/jrlw/tzgg/202001/t20200107_1916598.html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