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4年4月9日朔州市平鲁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接受孟宝同志辞去朔州市平鲁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现提请本次会议,请予审议。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