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公元960年)大水毁旧城。公元1008年-1016年,迁县城于平乡镇。(1073年)并入巨鹿县。 公元1086年,析巨鹿县地复置平乡县,仍属邢州(公元1112年,邢州改信德府)。 金朝,(公元1129年)信德府复为邢州,辖平乡。 元代,(公元1262年)邢州升为顺德府(1265年,升为顺德路),一直辖平乡县,宪宗五年(公元1255年)析平乡县道武镇置广宗县,也属邢州顺德府。 明朝,(公元1368年)设北平布政司,县属北直隶顺德府,为顺德府九县之一。 清代,沿袭明制,平乡县属直隶省顺德府。 北洋政府,1913年撤销顺德府,平乡县改隶大名道(冀南道)。 1928年设置河北省,平乡县改隶河北省辖,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二督察区。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占领平乡县,成立日伪平乡县公署,属顺德道。 中国共产党,1938年4月建立平乡抗日政府属冀南二专署。1941年8月中共设立晋冀鲁豫边区,县属冀南十一专区。1945年8月,中共解放平乡县,改属冀南第四专员公署,中共将县城迁至乞村镇。1946年,平乡县抗日政府改为平乡县人民政府,隶属未变。 1949年8月1日,中共设置河北省人民政府,平乡县属邢台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平乡县仍属河北省邢台专区。 1970年,邢台专区改邢台地区,平乡县仍属之。 1993年7月,邢台地区改邢台市,平乡属邢台市辖县。(甪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