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0)办字第182号 上海百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卯占成与你单位关于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普劳人仲(2020)办字第182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下午十四时在上海市志丹路8号2楼第218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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