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12-22 16:17:46 来源:濮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黄海洋 字号:T|T

  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决定在濮阳县清河头陈庄村金堤以东,金堤河以北新建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环评初步结论等工作。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第二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位于濮阳县清河头陈庄村金堤以东,金堤河以北,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项目内容为垃圾处理垃圾300吨。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扬尘产生高度比较低,粉尘颗粒比较大,污染扩散距离不远,主要对施工区附近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施工废水可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泼洒地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对施工区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相对较小。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库区平整、垃圾坝、截洪沟及建构筑物建设时产生的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垃圾填埋气体和填埋场作业扬尘。经预测填埋场界外侧、环境敏感点处恶臭气体中H2S、NH3的浓度值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填埋场作业扬尘属于瞬时源,污染扩散距离不远,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库底及侧壁采取严格的人工防渗措施,在填埋场库底设置渗滤液收集管,将产生的渗滤液收集后运送至兰考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或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及区域地下水质量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垃圾倾倒、摊铺、碾压及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机械作业噪声,经预测至场界外侧的噪声值可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填埋气体扩散至大气中对区域范围内生物和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的影响,取土场开挖致使原有地表结构和地表植被被破坏从而造成水土流失等。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垃圾填埋气体、垃圾渗滤液、雨季山洪及垃圾滑塌危险,通过加强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细则,并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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