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解聘孙志恒等省政府参事职务的通知
鲁政字〔2016〕14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5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解聘孙志恒、耿加怀、田建国、周莲英、张全新、柴宝贵、刘君钦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