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

2020-06-15 00:00:00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青海公安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黄南州公安局扫黑办按照《青海省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成功核查办结与省厅扫黑办签订责任状线索。至此,黄南公安受理的153条涉黑涉恶线索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提前实现了现有线索在年中前清仓见底的目标。


专项斗争中,全州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摸排、核查线索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摆在专项斗争最突出的位置,高效运转线索摸排、核查制度,及时解决线索核查中的重点、难点、焦点性问题,着力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切实做到每条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全州公安机关共受理线索153条,已办结153条,办结率100%。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交办线索3条,已办结3条,办结率为100%;中央督导组以信访件交办线索19条,已核查反馈19条,反馈率100%;省公安厅督办、转办线索15条,办结15条,办结率为100%;州扫黑办交办线索3条,已办结3条,办结率100%;全州公安机关自行摸排113条,已办结113条,办结率100%。


强化组织管理,提高核查效率


局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线索核查总指挥,时时过问核查进展,带头研究分析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线索核查方向。各县公安局“一把手”切实履行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挂图作战、对表施策、逐件销号,全程跟踪每条线索核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充实线索核查专办力量,全面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并安排民警专职负责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完善线索接受、登记、编号、交办、转办、督办、核查、反馈、审核、建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实现对线索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确保线索排查安全、有序、高效。


强化研判会商,严格核查质量


州局扫黑办建立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州局主要领导和扫黑办主任视情召集刑侦、治安、法制、纪检委派驻纪检组部门,对中央督导组经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和公安厅督办、转办线索及全州公安机关自行摸排的重特大线索进行会商,有效提高了线索核查质效。严格落实“一案一卷”“一线索一专班”制度,严格执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建立线索移交、督办、转办、核查、反馈一体化运作模式,坚持“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多警合成”的作战思路,制定“扫黑除恶”五类基础线索摸排表,大幅提高了线索摸排核查效率。同时抽调法制、刑侦业务骨干,对拟上报的每一份核查报告进行集中评审,发现存在薄弱环节及核查不深不透的,及时反馈问题并退回重新核查,确保核查结论准确、详实。


强化高效处置,加快流转进程


为落实“条条有结果、件件有落实、线索有案件”的总要求,州局党委立足公安职能、密切横纵联系,着力构建起了高效协同的联合办理格局。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中心职能作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核查受理的线索,并作出四种明确结论,对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确保收到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州公安局线索核查中心统一对所有受理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按照省公安厅《青海省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办法》,系统分类推送,分级核查,增强线索核查办结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强化督导问责,落实主体责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州局及时启动领导包县督战责任制,确定了州局各党委成员分别对口承包四县的督导检查,局党委各成员不定期深入基层对各地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目标要求不降低,工作部署不落空。州局线索核查中心、督察支队、法制支队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下沉指导、在线调阅等方式,全程掌握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大幅提高了线索摸排核查效率。


下一步,黄南州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和全省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动员部署视屏会议等精神,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紧紧围绕“长效常治、建章立制”的工作目标,持续保持强大攻势,坚持标本兼治,加力加压、久久为功、扭住不放,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确保完成三年为期目标。


来源︱黄南州公安局

审核︱仓烜

责编︱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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