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互助县返乡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创新(试点项目)主体自愿申报的公告

2020-07-13 09:24:45 来源:互助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0]428号)文件精神,互助县返乡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创新主体进行自愿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在互助县内创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等实体经济主体,并依托当地农牧业资源发展实施农业、规模种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农畜产品流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返乡人员和大学生初创合作社需满足以下条件:互助县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合法经营,独立核算,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立不满10年,合作社销售收入不超过100万元,核心团队不少于3人,成员中农民所占比例30%以上。

(二)返乡人员和大学生初创家庭农(牧)场需满足以下条件:近十年成为种养殖大户,领办家庭农场,实际经营地点或注册地点在乡(镇)及其所辖村,对周边农民创业创新和就业增收有辐射带动能力。

三、申报程序

(一)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在互助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自愿申报,两年内在农经站申报并实施过项目的不再申报。

(二)县级审核。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二)申报地点:互助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联系电话:0972—8322515)。

联系人:陈言玲 联系电话:15597272065

附件:  2020年互助县返乡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创新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

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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