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公共交通出行优惠实施办法

2020-01-03 09:33:16 来源:格尔木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格尔木市民政局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老年人公共交通出行优惠实施办法

  (试行)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老龄工作,不断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为了方便广大老年人公共交通出行,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实施办法

  (一)凡拥有格尔木市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老年爱心卡,每年免费乘坐公交车120次,超过优惠次数与老年卡执行同价,刷卡0.7元/次,投币1元/次。

  (二)首次办理老年爱心卡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办理。办卡时不收办卡费,需交纳1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办理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三)老年爱心卡仅限本地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持卡人须接受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及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持卡有关规定,将取消当年老年爱心卡持卡资格。

  (四)老年爱心卡使用进行年审,每年12月1日—12月30日期间进行。如未按期进行年审,届时老年爱心卡将自动失效,特殊情况由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出具证明,予以补办年审手续。

  (五)老年爱心卡使用过程损坏或遗失,将按公交卡补卡程序办理新卡,须交纳补卡费20元,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六)凡符合规定的老年人自愿申请享受优惠乘车,申请时按每月10次计算,累计次数计算至当年年底。当年未使用完优惠乘车次数的将清零,不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二、其他事项

  1、办卡地点为盐湖广场办证服务大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窗口。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局。具体实施由市公交公司负责。

  联系电话:

  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0979-8431693

  咨询电话:交通局:0979-8465051

  民政局:0979-8457782

  卫健委:0979-84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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