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3号)

2020-02-10 09:40:16 来源:格尔木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商贸服务企业有序正常经营,确保商贸服务企业安全稳定,市场供应充足、秩序良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全市各商贸服务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自觉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管理规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商贸服务企业必须认真履行来格返格人员排查登记报告责任,对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特别是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隐患的,要坚决追究各商贸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严格恢复营业的审批备案。具备恢复营业条件的商贸服务企业要制定恢复营业方案,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额以上企业报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经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报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恢复营业,凡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商贸服务企业一律不准恢复营业。

  三、做好恢复营业准备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提前谋划、组织指导各商贸服务企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如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等设备)、场地消毒、检查检测、健康防护等恢复营业后的防范措施,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限额以上企业的上述各项防范措施的指导。恢复营业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做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营业。各商贸服务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实时监测统计,防止由从业人员引起疫情扩散。

  四、严格重点场所日常防疫管理。各类商贸服务企业要在经营场所出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配备消杀用品,张贴警示标志,对从业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测量,落实体温异常随时就诊制度。各经营场所要在高峰期适当限制顾客流量,尽量减小人员密度。从业人员和顾客一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对工作场所、生活场所、厨房食堂等区域,电梯间、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卫生等设施及进出车辆,要做好通风、消毒、清洁卫生等工作。

  五、严格来格返格从业人员管理。目前仍在湖北的从业人员延长假期,暂不返格。凡已经从海西以外地区来格返格的从业人员,由各商贸服务企业负责严格落实隔离留观14天的要求,做好来格返格人员信息统计、体温检测和隔离观察工作,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和村(社区)报备。恢复营业后,从海西以外其他地区来格返格的、近期与湖北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隔离时间从来格返格次日0时至第15日0时,在隔离期间要做到不出门、不会客、不聚餐,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每日早晚自行测量体温2次,由企业做好登记。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和村(社区)报告,并立即到就近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做好市场保供和市场秩序维护。超市、药店、菜市场、加油站等与应急保供相关度高的行业,正常开门营业,加油站确保24小时营业。营业期间,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不得组织大型展览、集市、聚餐、线下促销活动,以及聚集性物资赠送、派发等。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及活禽宰杀。各类市场主体要保障药械、生活必需品等商品质量安全,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七、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各商贸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对经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复营业。

  八、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城区、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统一要求,第一时间把上级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商贸服务企业,督促各商贸服务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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