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4号)

2020-02-11 09:24:53 来源:格尔木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随着春节假期结束,来格返格人员日渐增多,输入性风险剧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来格返格人员排查管控事宜明确如下:

  一、对从湖北省疫区来格返格人员予以劝返。对来自省外其它地方并确需进入的人员,在检疫检查站登记、体温测量正常的,就近送至指定酒店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予以放行;登记、体温测量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住院隔离。

  二、对来自市外(返回)的格尔木籍人员和其他格尔木各类常住人员,在检疫检查站登记、体温测量正常的予以放行,到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14天;登记、体温测量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排查。

  三、对来自市外的非格尔木(籍)常住入员,在检疫检查站登记、体温测量正常的予以放行,到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向住地社区报告,在指定酒店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严格执行隔离规定,主动接受社区监管;登记、体温测量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排查。

  四、对途经格尔木前往外地的人员,在检疫检查站登记、体温测量正常的予以放行,需要住宿的要在指定酒店入住,所有外出活动均报酒店备案;登记、体温测量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排查。

  五、所有进入格尔木的各类人员,均须主动如实报告旅居史,不如实报告,并由此产生后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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