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9号)

2020-02-21 09:39:48 来源:格尔木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央和省州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安排部署,为统筹做好格尔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来格返格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在指定酒店或居家隔离14天;体温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住院隔离。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14天的不再隔离。

  二、其他省份来格返格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隔离7天;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7天的不再隔离。

  三、近14天未出省的省内来格返格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不再隔离(有密切接触史的除外);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

  四、所有人员均须按照海西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扫码并填写相关信息,如实报告旅居史,接受相应的管控,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已经在格指定酒店或居家隔离的人员,日期按照在所辖社区或单位登记隔离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再重复计算隔离天数。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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