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州审计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审计重点、强化结果运用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用权。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审计方法。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对被审单位按性质、职能及资金量化分类管理,推行经济责任与财政财务收支、民生一体化审计模式,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打破科室界限,统筹安排人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内容。围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结合部分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离任审计。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审计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抄送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切实把审计结果用足用好。并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政府督查等多种方法和措施化解审计整改难题,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从加强制度建设和改进管理方法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审计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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