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我市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2020-04-02 08:42:43 来源: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市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保障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省出台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新政策,患有“两病”的城乡居民在门诊用药最高可报销60%。新政策增强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保障能力,减轻了门诊用药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政策保障的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两病”门诊用药医保不设起付线,患者在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高血压、糖尿病药物的报付比例分别为50%、60%,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参保人员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2-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两病”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部门组织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举办“两病”门诊用药政策培训班,就政策保障对象、保障待遇、用药申报、用药范围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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