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扶〔2020〕6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社﹝2020﹞10号)文件,现下达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5万元,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解决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等规定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三、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试行)》(青扶贫脱贫办﹝2018﹞39号)要求落实扶贫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青财﹝2018﹞121号)规范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2018]44号)要求落实“四联签”制度。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绩效目标表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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