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017-03-22 15:01:01 来源: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自2017年3月1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极大简化了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注销程序,最大程度方便办结企业注销登记。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家企业进入公示期。

  据了解,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办理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 但是,凡是属于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8类情形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如果企业选择简易注销登记,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即可,符合条件的3天即完成注销。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内容包括:全体投资人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内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高效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有效减少“僵尸”企业存量,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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