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奖励申报公告 根据《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15〕81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施实际,现将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地在青神且主要网销产品为青神产农产品的电商企业。 (二)户籍地在青神且主要网销产品为青神产农产品的个体网商。 二、适用时间 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周期内(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三、扶持标准 (一)网销农产品的挖掘包装。新挖掘包装1个品类青神产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实现上网销售,网店信誉1钻以上或300单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网销农产品的品牌创建。青神产网销农产品创建1个眉山市知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万元;创建1个四川省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创建1个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产品以最高等次奖励为准,不重复计奖。 (三)网销农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成1个品类青神产网销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一次性奖励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