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1号)

2020-03-25 17:36:00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我县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的重点仍然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聚集”。为尽快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正常的政务服务工作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秩序,正常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提倡网上办公、开视频会议,原则上不举行大型会议。县教体局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开学复课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县交通运输局要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督促客运站、高铁站以及司乘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水电气、网络通信、广播电视等恢复正常缴费服务。继续做好留守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

二、全面恢复正常的医疗服务工作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全面恢复正常的医疗服务工作,科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继续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予以实名登记。除确诊、疑似、密切接触和抵青前14日内到过疫情高发国家(地区)的人员以外,对取得“健康证(码)”和“疫情防控码”等合法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重复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卫健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除公共场所室内、公共交通车内等封闭环境和医院、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外,无呼吸系统疾病的公众在户外无人员聚集的开放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三、全面恢复餐饮文体娱乐场所的正常经营

全县各级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和影院、网吧、歌舞厅、KTV、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馆、健身房、洗浴场所、足疗店、美容院等全面恢复开放营业。餐饮服务业全面恢复堂食等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要加强通风换气、清洗消毒,落实对员工健康监测和内部管理措施。

四、全面恢复农村集贸交易适度放开活禽宰杀

对非中心城区的活禽交易集贸市场,在加强排查监测、检疫监管力度基础上,要严格规范实施即时和定期消毒。严禁农(集)贸市场(临时摊区等)、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继续暂停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在市场周边建立规范化宰杀点,实行活禽定点宰杀、集中检疫、白条禽(肉)上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以前下发的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青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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