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市级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县(区)级骨干教师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获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为3分,县(区)委、 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2分。县(区)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1分 (见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3)教育教学评价 ①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在省教育厅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市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 ③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县(区)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全县(区)性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0.5分; (见主办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 ④高中奥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3分、1分。 6.体检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人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须与区教体局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