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2017年开辟“绿色通道”选调区外 教师的实施方案

2017-07-19 10:14:38 来源:青原区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①市级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县(区)级骨干教师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获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为3分,县(区)委、 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2分。县(区)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1分

  (见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3)教育教学评价

  ①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在省教育厅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市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

  ③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县(区)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全县(区)性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0.5分;

  (见主办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

  ④高中奥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3分、1分。

  6.体检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人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须与区教体局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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