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选聘城管队员公告

2017-07-27 14:51:16 来源:井冈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4.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内容主要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业务知识等,总分为5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长跑,总分为50分,第一名50分、第二名减0.3分,以此类推。

  5.加分: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首次加10分,之后每次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首次加6分,之后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荣立三等功的首次加3分,之后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6.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及加分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初步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再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00米跑)来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体检结束后,由区城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7.确定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拟选聘人员,报区政府审定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8.试用和聘用:试用3个月合格后,由区城管局与选聘人员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等关系仍在原单位。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结果报原单位。合同期满,合格者可根据需要继续签订。

  9.待遇:受聘期间被选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经费由区财政按照城管局在编在岗事业单位标准安排解决。

  10、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确定选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区城管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青原区公开选聘城管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青原区选聘城管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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