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月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3-10-18 09:21:00 来源: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鉴于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核,经研究决定,任命:
  朱月明同志为青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诗钒同志为青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鹃同志为青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赖涛同志为青原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罗伟林同志为青原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郭莺华同志为青原区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所长;
  肖晖同志为青原区人力资源市场(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青原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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