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沁水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实施细则》的通知(沁政办发【2015】88号)和《关于核定教育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发改发【2018】81号)文件精神,县住房保障中心在原调查摸底公示的基础上,确定2018年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有112户,现将符合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监督,如对申请人有异议,请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356-7028058 13903567028 受理单位:沁水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 址:沁水县新建西街669号人大一楼109室 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