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沁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中药材”依据品种制定了各项补助资金。 我中心于2019年8月28日下发《2019年中药材种植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沁农发字【2019】8号)文件到各乡镇,要求种植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所在村核实、乡镇政府验收汇总公示后上报,我中心成立验收组于2019年11月份开始对全县的种植中药材面积进行复验,确定我县种植中药材面积共涉及11个乡镇及县医药药材公司药材种植场1个,共验收贫困户29户,普通户126户,新型经营主体及村集体18个,县医药药材公司药材种植场1个。共计验收总面积5165.57亩,应发放补助资金1891422元。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反映情况,举报电话:0356-7022757 附件1:2019年验收种植中药材面积及补助资金总表 附件2:2019年验收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中药材面积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3:2019年验收普通户种植中药材面积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4:2019年验收新型经营主体种植中药材面积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5:2019年验收沁水医药药材公司药材种植场种植中药材面积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6:2019年验收种植中药材面积及补助资金账号明细表 沁水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2020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