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优秀乡土人才的通知

2020-04-01 10:09:19 来源:沁水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党委、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县乡土人才队伍建设,表彰激励各领域、各行业为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乡土人才,鼓励引导他们充分发扬创业创新精神,发挥致富带头人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农民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决定开展优秀乡土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扎根我县从事涉农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在2019年度取得了突出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或社会反响。

  2、在我县范围内创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社会认可度高,能起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助力脱贫攻坚的“创业带头人”,申报人应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同行业中发展规模较大、特色较突出,能起到产业示范作用,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的“产业带头人”,申报者应为个体经营户或合作社主要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公开申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评选表彰优秀乡人才的公告,申报者填写《水县2019年度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附2019年主要成果事迹材料和印证资料,由所在村委(企业)推荐,乡(镇)初审后,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3号“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356——3181569)。

  2、组织评审。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从申报者个人的政治素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地方经济发展、劳动者就业、农民脱贫致富所作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乡士人才初选名单,名额不超过20人。

  3、结果公示。县人社局将优秀乡土人才初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沁水县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正式获选名单。

  4、表彰奖励。选拔出的优秀乡士人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沁水县2019年度优秀多土人才”荣誉证书,县人社局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并纳入沁水县优秀乡土人才库,通过新闻媒体,举办大讲堂、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优秀乡土人才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扩大示范效应。

  四、相关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应资料,因提供资料不全、不实或逾期导致评选失败的,责任自负。

  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优秀乡土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及时将评选信息传达到位,积极推荐所分管行业、领域内的优秀人才参选。

  附件:1、沁水县2019年度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

                2、“沁水县2019年度优秀乡土人才”申报人事迹材料范例

     202004011012060652.docx


中共沁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沁水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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