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安排,5月份,创文办对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4月份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沁创文办发〔2020〕2号文件反馈的24个点位71个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文化馆、图书馆、广场、商场超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宾馆、梅杏市场、县医院、汽车站、政务大厅、出入境办证大厅、营业厅、公交首站等地,目前,5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问题正在整改,4个问题未整改。涉及到的14个责任单位中,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邮政公司、公安局、交通局已经完成整改;住建局、卫体局、青少年活动中心部分问题正在整改;梅杏市场、电信公司部分问题未整改。(详情见附表) 二、红黑榜 从整改情况来看,市场监管局虽然任务多、责任大,但迅速有效地完成了整改;梅杏市场、电信公司部分问题能短期内进行整改的没有及时整改。指挥部决定: 红榜:市场监管局。 黑榜:物资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电信公司。 三、整改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沁办发〔2020〕6号《关于印发<沁水县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清单积极整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对于容易反弹的问题,要常讲常抓,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在“出成效”的基础上“谋长久”。 附件:实地测评4月份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沁水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20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