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我县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加强修改管理的有关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19〕50号)文件规定,编制了《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3日批复了《方案》(晋政函〔2020〕105号),并于2020年9月14日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了规划数据库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现予以公告。 我局将通过县人民政府公告栏进行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附件:1.《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沁水县等3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的批复 沁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0日 |